越勞逃逸 七成集中在期滿前3個月

隨著越南政府實施新議定,在祭出重罰的同時,也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對在臺越勞的宣導,各界對於越南家庭類勞工解凍均樂觀期待。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組長阮春造表示,越勞逃逸的情形已有很大的改善,但減少逃逸也需要仲介公司、雇主共同努力,根據他的觀察,在契約期滿前3個月發生行蹤不明者,約佔總數將近七成,他呼籲仲介業者在契約期滿前多多關心,有勞資爭議時一定要立即解決。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資料,近一年來越南籍新增逃逸人數的高峰在去年9月,共計963人,以及8月的896人,但104年1月的行蹤不明新增人數已降到567人,同時也比103年12月的767人減少200人,顯示行方不明的情形已有明顯改善。

阮春造指出,根據內部調查,越勞在契約到期前三個月的逃逸比率最高,約有68%至70%都集中在這段時間,他呼籲雇主、仲介在這段期間應特別留意,加強服務,並注意勞工的情緒,有沒有逃逸的徵兆,若薪資發放不正常,或來臺收入無法支應貸款,就會讓越勞產生逃逸的想法。

阮春造也說,仲介業者有收費,就一定要提供服務,外勞遠渡重洋來臺,是為了賺取比母國更高的薪資,因此若有勞資爭議,仲介一定要立即解決,一旦外勞工作條件變差,或是工廠無法提供穩定的環境,例如在加班時數上分配不均,只集中在某些部門,其他卻沒有適當的加班機會,也可能提高逃逸的風險。

越南政府2013年8月22日頒布第95/2013/ND-CP號議定,針對海外工作的越勞如在工作期間發生逃逸、非法居留情事,將被處以越南盾8千萬至1億元(折合新臺幣約12萬2,400元至15萬3,000元)的行政處分,並限制其2年至5年內禁止到海外工作,累計至目前為止,已開出167件逃逸越勞的處分書。

越辦處近期將公布新一批的罰鍰決議書,人數可能將近150人,呼籲仲介業者加強宣導,使越勞均能充分了解逃逸將面臨的嚴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