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職災未通報 雇主違反規定 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臺北大巨蛋爭議頻傳,5月5日中午發生一名灌漿工人墜落受傷案件,因受傷勞工頸椎骨折、肝臟疑似破裂,工地卻未依規定辦理職災通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6日由局長賴香伶與勞動檢查處,針對大巨蛋工地,包括影城、商城以及大巨蛋主體實施全面勞檢。

事實上,臺北大巨蛋工程下游包商4月底經保安警察大隊攔查發現,疑似僱用2名逾期居留外勞從事載運鋼筋的工作。據了解,該案近期將移送勞動局,釐清是否確實有僱用非法外勞,也讓外界認為大巨蛋工地管理有必要做整體檢視。

勞檢處長鄒子廉表示,當天檢查重點包括施工架、起重機安全性以及鋼筋模板作業、灌漿作業等。針對受傷勞工,勞檢處也將派員了解,關注後續職災補償、工資補償、醫療照護等。他指出,因該處屬於勞檢處列管的高風險工地,過去至少每一個月檢查一次,若有颱風、地震或1999通報,都會再檢查。

依規定,雇主於工作場所發生死亡職災、3人以上職災,或1人以上住院職災,必須於8小時內通報當地勞檢機構執行勞檢,否則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可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有關下游包商疑似僱用非法外勞部分,勞動局目前尚未收到資料,無法確認是否確實在大巨蛋工地工作,一旦確定有非法聘僱或容留的事實,將會根據承攬契約,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對其「實際僱用人」處以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人員分析,雇主非法聘僱或非法容留的處分案,以臺北市而言,發生地點在小吃、餐飲業、清潔服務業以及營造工地居多,有些公司行號、百貨及飯店會將一些工作外包給清潔公司,這些有很多聘僱中高齡婦女、新移民,這類工期通常較短,但可能臨時出現較大的人力需求,公司就有可能不慎僱用到佯稱新移民的逃逸外勞;工地普遍也都有這個問題,但工期會較長。

針對工地部分,勞動局擬朝勞檢配合工地進場管制的方向執行,勞檢過程中若於現場發現有外國人工作,會要求提出進場管制的資料,例如人員資料、從事工作內容等。因勞檢重點是以設施設備、作業安全為主,至於是否有非法僱用,後續再由重建處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