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根據104年5月份統計,共查核28,449家雇主,其中795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規定比例,占查核總家數的2.79%,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116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外勞人數有170人。
勞動部表示,針對定期查核未符合規定的事業單位,將發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求才登記,以及專案媒合推介本國勞工,當雇主所僱本勞減少以致外勞人數超標,可透過增聘本勞,或是減少外勞人數的方式,讓比例符合規定。
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薛鑑忠表示,為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依規定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辦理製造業定期查核。此次廢止許可的116家雇主為去年11月查核的製造業,因未通過查核,必須在今年1月至3月增聘本勞或減少外勞,但在5月份複查時仍未符合規定,因此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2條,除廢止超額外勞人數的聘僱許可外,也將函請縣市政府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雇主名額將從廢止日起管控2年,外勞則須轉換新雇主或回國。
自97年5月首次實施定期查核以來,截至104年5月底止已實施29次,累計總查核約44萬6千餘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1萬3千餘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3.05%;而104年5月份查核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家數占此次查核總家數2.79%,違規比例已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