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放寬「85歲以上且輕度失能者」可申請外籍看護工一事,勞動部已完成「性別影響評估」與「就業影響評估」報告,同時也與各團體溝通,並有配套措施,因此勞動部正式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第46條第一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第22條修正條文,新增「85歲以上且輕度失能者」也可申請外籍看護工,約3.5萬人受惠,有意見者可在7月16日前書面提出。
勞動部修法說明指出,考量85歲以上年長者,身體機能往往在短期間快速衰退,由輕度失能轉為中度或重度失能,應給予妥善預防照顧;現行長照服務資源與人力有限,無法回應85歲以上輕度失能長者的預防照顧需要,為避免或延緩其進入中、重度失能期或死亡,新增第22條第4款規定,被看護者年滿85歲以上、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做專業評估,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也就是巴氏量表評估有任一項目失能,雇主得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指出,目前居家照護是供過於求的局面,如有本勞就業受到影響,將有配套措施,輔導其就業與協助媒合等,若是在預告期間,各界沒有意見,將會進行修法程序,最快8月底可實施。
勞動部103年11月26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臨時會議,決議放寬外籍看護工聘用資格,新增「85歲以上且輕度失能者」也可申請,約3.5萬人至4.2萬人受惠,原預訂進行修法的程序,但放寬消息見報後,引發多個民間團體與部分立委反彈,認為會影響長照發展與本國人就業機會。
包括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與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在103年12月9日召開記者會反對外,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也在103年12月14日蘆洲區頒獎表揚優秀居家陪伴員時,數名居服員在表揚活動中公開下跪,大喊「跪求勞動部,留口飯給我們吃」;擔心政府有意開放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老人聘僱外籍移工,將會排擠本國居家陪伴員工作機會。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林淑芬也在立院開記者會或質詢時指出,要求勞動部除與相關團體再溝通外,應有更詳細的評估,應做「性別影響評估」與「就業影響評估」報告;這段期間勞動部召開會議一再與各團體溝通,也完成「性別影響評估」與「就業影響評估」報告。
勞動部長陳雄文曾表示,長照制度建構還沒這麼快,目前輕度、中度失能者照顧仍不足;又因居家照顧員工作較辛苦,大多數臺灣民眾不願做,導致國內雖有2萬多名本國居家照顧員,但人力缺口仍達3萬多人。陳雄文指出,調查顯示臺灣勞工約50多歲就退休,部分原因就是要回家照顧長輩,若適時放寬外籍看護工聘用門檻,就可以讓勞工繼續留在職場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