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22日公布國內104年6月失業率為3.71 %,較5月失業率為3.62 %上升0.09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月則下滑0.21個百分點。勞動部指出,暑期是求職求才旺季,為鼓勵剛踏出校園的青年擴大尋職範圍,減低異地就業的障礙,7月起提供初次尋職青年跨域就業衍生的交通、搬遷及租屋等就業補助,最高9萬元。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6月失業人數達43萬1千人,較5月增加1萬1千人;其中初次尋職增加1萬1千人,對原有工作不滿意、因季節性或臨時性工作結束而失業者分別增加2千及1千人,因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歇業而失業者減少1千人。
另以年齡別失業率觀察,20到24歲失業率為12.27%,較5月增加0.56個百分點;25到29歲失業率為6.58%,較5月增加0.15百分點。
勞動部表示,根據臺灣就業通網站資料,6月就業市場仍以「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及「住宿及餐飲業」為主要動能,求才人數分別為6.4萬、1.9萬及1.6萬人;為因應畢業季,鼓勵剛踏出校園的青年擴大尋職範圍,能及早就業,勞動部104年6月30日訂定發布「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並自7月2日生效實施。
勞動部說明,「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適用於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有就業意願,於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推介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的初次尋職青年。如果在學期間曾因工讀而參加勞工保險,於推介就業前未曾再投保者,也可以適用該補助辦法。
勞動部指出,青年學子踏出校園,希望運用相關促進就業措施以協助儘速就業,順利接軌職場。符合資格的職場新鮮人可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如於當地就業職缺無法符合職能或期待時,願意至距離原居住地30公里以上的地點就業,且連續受僱同一個雇主滿30日以上,並符合相關補助規定時,即可向就業當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各項跨域就業補助金。
各項跨域就業補助金包括:(一)求職交通補助金1次核發500元,特殊情形最高發給1,250元,1年最高4次;(二)搬遷補助金最高核發3萬元;(三)租屋補助金每月最高核給5,000元;(四)交通補助金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的距離遠近,每月核發1,000元至3,000元不等,其中租屋補助金及交通補助金最長發給12個月。
民眾欲了解相關措施與服務內容,可洽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可至台灣就業通查詢,或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