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公布104年第三次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包含一般檢查以及七大專案檢查在內,共計有91家,行業別涵蓋製造業、養護中心、營造業、派遣業、科技業等,其中多家事業單位為重複違反同一條文,也加重裁罰,勞工局已將名單公布於網站。
高雄市今年陸續針對家畜屠宰業、寒假工讀生、國道客運、運輸及倉儲業、建教生、獸醫服務業、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等7個重點業別實施專案勞動檢查,共計有26家違反規定,其中屠宰業有3家。
勞工局表示,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而高雄市境內有很多製造業,只要碰上生產的旺季,就很有可能超過上限,因此工廠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的情況很普遍。
此次公布的違法名單中包含一家老人養護中心,違反條文有第21條第1項「未達基本工資」以及第24條「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相關人員表示,很多偏遠地區的事業單位對於法令的了解較薄弱,勞僱雙方以每天固定工時搭配固定的薪資金額,例如每天9小時,約定薪資19,000元,超過法定工時部分卻未加計加班費,再加上薪資金額存在城鄉差距,但只要查核發現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就會依法處分。
勞工局強調,勞基法適用並不存在地區性差異,呼籲事業單位遵守規定。
此次處分還有宏華國際,該公司為中華電信的派遣公司,使懷孕派遣勞工於晚上10點以後工作、未給加班費及不當扣薪,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第24條、第49條第5項,因情節嚴重,遭罰13萬元。針對這些屢次多項違法的事業單位,除加強檢查頻率外,再犯將祭出最高額裁罰30萬元,強制事業單位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