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77.5萬人 較去年6月增6.3萬人

根據內政部統計,104年6月底在我國外籍人士(含所有簽證但不含大陸人民及港澳居民)計有77萬5,332人,8成6來自東南亞國家;持居留簽證者計68萬7千人,持停留及其他簽證者8萬8千人;與103年同期相較,在我國外籍人士增加6萬3千人,主要為持居留簽證者之增加,其中又以外籍勞工為大宗。

內政部說明,外國人在我國之居留及停留,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停留係指在我國居住期間未逾6個月,居留指居住期間超過6個月者。

104年6月底在我國外籍人士(含所有簽證但不含大陸人民及港澳居民)計有77萬5,332人,其中以外籍勞工57萬9,260人占74.71%最多。外籍人士86%來自東南亞國家;較103年同期增加6萬2,607人或8.78%,其中外籍勞工增加6萬2,073人或12.00%,在我國尚未歸化取得國籍之外籍配偶增加7,262人或16.44%。外籍勞工人數之增加係產業外籍勞工增加4萬9,715人及社福外籍勞工增加1萬2,358人。

外籍勞工之來源國以印尼籍占41.02%最多,其餘依序為越南籍占28.09%、菲律賓籍占20.63%、泰國籍占10.26%;而在我國尚未歸化取得國籍之外籍配偶則以越南籍占33.84%最多,其餘依序為泰國籍占14.02%、印尼籍占8.66%、日本籍占8.45%、菲律賓籍占6.77%;另外籍配偶女男比2.36:1較外籍勞工之1.34:1高。

104年6月底外籍勞工人數按縣市別分以在桃園市9萬5,941人占16.56%最多,新北市8萬1,487人占14.07%次多,臺中市8萬906人占13.97%居第三;在我國尚未歸化取得國籍之外籍配偶人數分布以在新北市1萬741人占20.88%最多,臺北市7,505人占14.59%次多,桃園市7,214人占14.03%居第三。

由近5年外籍勞工結構變化觀察,越南籍所占比率增加5.85個百分點增加最多,印尼籍增加1.31個百分點次之,泰國籍則呈減少趨勢,至104年6月底僅占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