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9/25公告105年度職災保險費率,各行業別平均費率由0.16%下修為0.15%,但上下班平均費率由0.06%調高到0.07%,兩者合計後整體平均仍維持0.22%不變,全體55種行業有升有降,其受雇員工保費均由雇主支付,預估雇主每年保費增加1.8億元,新費率將於明年元旦正式實施。
勞動部104年9月25日公告修正「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3項規定,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採單一費率)兩種,每3年調整一次,由勞動部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
勞動部說明,本次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之適用行業別仍維持現行55種行業分類,至費率調整係依過去3年職災保險給付金額、投保薪資總額等資料,透過精算方式釐定適用費率,本次「上、下班災害費率」為0.07%,較現行微幅上升0.01%;「行業別災害費率」部分,費率最高的是「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及黏土採取業、其他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達0.92%;最低的是「電腦系統設計服務 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金融中介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其他金融業 」與「研究發展服務業 」,各為0.04%,平均費率為0.15%,較現行調降0.01%。
若將上開兩種費率加總(0.07%+0.15%),則職業災害保險平均費率為0.22%,與現行平均費率呈現持平。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係採取經驗費率,即風險較高行業,負擔較高保費,反之風險較低者,負擔較低,並定期檢討調整,以符合行業經濟活動現況及確保費率之公平性。預估修正後,受雇勞工部分,因其保費均由雇主負擔,故雇主保費每年約增加1.8億元,至於職業工會勞工,其自行負擔部分,每年約增加7,000萬元,政府補助金額則約增加4,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