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勞資爭議2.3萬件 較前年增501件

勞動部公佈104 年勞資爭議概況,為保障勞工權益,穩定勞動關係,勞資雙方發生爭議時可向當地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處理爭議申請,去年勞資爭議案件有2萬3,204件,爭議人數3萬2,383人;爭議類別以「工資爭議」9,812件、1萬4,409人居首,「給付資遣費爭議」5,618件、8,056人居次。

勞動部說明,104年勞資爭議案件計2萬3,204件,較103年增加501件或2.2%;勞資爭議人數計 3萬2,383人,是自93年以來最低,較103年減少1,228人或3.7%。勞資爭議案件中,爭議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大型爭議案件有6件,較103年減少2件。

去年勞資爭議件數較多之行業,以「批發及零售業」5,509件,占23.7%居首,「製造業」4,533件,占19.5%居次,「支援服務業」2,313件,占10.0%居第三,各行業主要爭議類別多以「工資爭議」為主。

勞資爭議人數較多之行業則以「製造業」7,273人,占22.5%居首,「批發及零售業」7,113人,占 22.0%居次,「營造業」2,799人居第三。

去年勞資爭議終結案件2萬3,482件,其中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構)1萬1,544件,占49.2%,民間團體1萬1,938件,占50.8%;處理方式以「調解」2萬3,121件,占98.5%最高,「協調」349件,占1.5%,「仲裁」12件。「調解」及「協調」處理結果均以成立者最多,分別占其處理方式的52.9%、51.3%。

去年每件勞資爭議案件平均處理時間為14日,較103年減少1日。按主要爭議類別觀察,以處理「工會身分保護爭議」平均為22日,所需時間最長,「其他調整事項爭議」6日最短。

去年勞資爭議件數以直轄市較多,「新北市」4,032件,占17.4%居首,「高雄市」3,766件,占16.2%居次,「臺北市」3,683件,占15.9%居第三。與103年比較,各地區增加件數情形,以「臺中市」增加336件最多,增幅12.6%;減少件數較多者為「臺北市」,計減少720件,減幅為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