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04年調查女性因性別而在職場受到不平等待遇狀況,調薪幅度4.1%,陞遷3.7%、考績考核3.3%,而因育嬰留職停薪僅占2.0%;而性別以外的其他法律禁止的就業歧視項目,以年齡、語言、容貌問題而遭受歧視都不到3%,青平臺基金會認為,這樣數字是「被和諧」了,無法反映真實狀況,要就業平等,要從頭建立平等的觀念。
青平臺基金會分析勞動部104年的調查數據,發現被隱藏的問題之一是身心障礙者受歧視的比例竟低於0.5%,與一般感受差距太大。
青平臺研究中心主任葉懿倫認為,這樣的調查只透過民調電訪,問的是個人主觀感受,統計出來的數據偏低,以致整體的實際狀況「被和諧」掉,營造出工作平等的假象。
勞工陣線工作貧窮工作室主任洪敬舒說,其實性別加上年齡歧視更嚴重,普遍充斥,卻往往最不容易被發現,且中高齡就業最後導向非典型就業的比例非常高,官方資料卻都看不到。
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說,雖然在就業服務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列舉了各項歧視反防制措施,但只被動受理申訴、委員會又是臨時編組,嚇阻力道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