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定期查核累計36次 逾63萬家 105年11月查核3.2萬家 892家外勞超額

根據勞動部105年11月定期查核資料,已有3.2萬餘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結果有892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2.73%;其中1.1萬餘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引進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其中有465家外勞超額需限期改善、38家則須提報廢止外勞配額,廢止外勞人數71人。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

勞動部說明,截至105年11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36次,累計總查核已達63萬3,632家次,不符規定比例須限期改善的雇主累計1萬8,663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95%,累計提報廢止有2,492家次、廢止外勞人數3,840人。

勞動部表示,部分製造業雇主雖然沒有引進特定製程5級制外勞,或是其外勞屬於未重新招募一般製造業與重大投資案,原先是無需參加定期查核,但是只要雇主有申請並取得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引進滿3個月後,就需接受定期查核,採二階段查核內框與外框,外勞配額有無超標。

勞動部指出,『雙框查核』係指已以外加案引進外勞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單框查核』則係指尚未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

根據105年11月份統計,共查核3萬2,731家雇主,其中892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規定比例,占查核總家數的2.73%,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68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外勞人數有97人;6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達9成。

勞動部說,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將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並管控配額外,還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