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指出,105年是首次執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已經有9成3企業繳納完畢;她提醒,106年度需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者,應儘速於3月底前補足,自4月起將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加強查核。
孫碧霞說明,105年度首次執行全年度事業單位提撥退休準備金達2,265億元,較104年提撥836億元,增加1,429億元。勞動部另不定期邀集地方政府召開查核會議,由地方政府於105年主動發文通知轄內事業單位提撥差額,計通知3萬5,106家。
孫碧霞指出,自105年4月起,針對未補足差額之事業單位發函催繳並請其陳述意見,截至105年底累計發函催繳2萬9,844家,經輔導及查核,已符合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足額提撥規定事業單位達11萬5千家,約佔全部舊制事業單位12萬3千家的93.22%。經地方政府輔導後仍未依規定補足差額者,自7月起開始裁處,累計已裁罰4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