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針對辦理三年期滿續聘認證勞動契約案件,新增規定須檢附切結書,由勞工親自填寫,聲明續聘期間有任何風險,印尼仲介公司不負責,印辦處也提供切結書樣式(SURAT PERNYATAAN TKI)供參考使用,修正規定自106年2月17日生效。
依照印尼政府2004年第60條39號函法令,對於安置及國外移民工人的保護,法規要求文件中就切結書內容外加「印尼仲介公司不再負責對續聘勞工的風險」。
除切結書外,其他認證應備文件包括:台灣勞動部核發重新招募函及聘僱許可函、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居留證、護照及重入國證明、台灣保險證明,以及經當地里長簽字之家屬同意書(SURAT IZIN ORANGTUA/WALI/SUAMI/ISTRI)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