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仲介收費標準修正擬4/6公告 Posted on 2017-04-05 by admin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擬4月6日公告,這次僅修正第6條規定,按外國人當次來台工作時間累計計算,因此外國人原聘雇許可屆滿3年時,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的外國人,當次工作累計超過3年其服務費就以每月1,500元計,其餘條文並未修正。 延伸閱讀: 高薪白領勞工納入責任制 勞動部將再收集意見參考他國 108年基本工資調漲 總成本估增230.8億元 委託仲介引進外勞 應確認為合法機構 老福機構設立標準預告 外籍看護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專任照服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