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4月6日公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這次僅修正第6條規定,按外國人當次來台工作時間累計計算,因此外國人原聘雇許可屆滿3年時,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的外國人,當次工作累計超過3年其服務費就以每月1,500元計,其餘條文並未修正。
在法案預告期間,有仲介提出意見,由於物價上漲,水、電、汽油均已上漲,只有服務費10多年來未調漲,仲介是24小時服務,幾乎天天都需出勤,現又面臨一例一休、加班費提高等,因此要求提高外勞服務費,其中有建議每月服務費提高200元的,也有建議以基本工資月薪1成的,也有提出轉聘外勞應付登記介紹費等等,但是都無提出成本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