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8日公布105年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職業疾病通報件數共計2,574件,比率最高者為職業性聽力損失1,635件,占63.5%,其次為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534件,占20.7%、第三為職業性皮膚疾病204件,占7.9%。
勞動部委託成立北、中、南、東區10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包括台大、榮總、成大、高醫、彰化基督教醫院、台大雲林分院、中山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林口長庚、花蓮慈濟醫院等,並連結79家網絡醫院,提供勞工職業傷病因果關係診斷、諮詢及轉介等服務,並進行職業疾病之通報,提供勞動部職業疾病預防政策參考。
根據統計,近3年職業病通報件數均以職業性聽力損失居首,占6成以上,針對業別分析,其中「製造業」即占94.9%;其次為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以「製造業」占24.0%、「營造業」占23.6%及「住宿及餐飲業」占13.0%為主;第三為職業性皮膚疾病,主要業別為「服務業」占43.6%、「住宿及餐飲業」占38.2%及「製造業」占16.7%。
職安署說明,職業性聽力損失為一種永久性傷害,無法以藥物醫療,在造成傷害過程中,其症狀常被輕忽,常見發生於金屬零件組裝加工業及紡織業等,例如,使用紡紗機、研磨機或沖床等。在預防方面,除了消除噪音來源外,可加裝密閉、隔音或吸(消)音等設施,並定期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實施特殊健康檢查;選配工作時,應排除具有心血管疾病或聽力異常者擔任該項工作,並提供適當防護具或減少工作暴露時間。
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主要是重複性動作、不當施力或負荷過重所導致之傷害,如未經適當治療或復健,可能會造成永久性傷害,例如電子零組件加工、組裝作業或營造、搬家工人抬舉重物,及長期照護人員等,均易造成像是腕道症候群、肌腱腱鞘炎或椎間盤突出等疾病。職安署建議雇主應透過改善工作界面或提供適當輔助設施,減少勞工重複性不當施力或抬舉重物。
職業性皮膚疾病則發於長期接觸化學物品之勞工,因多數情形僅會造成皮膚紅腫或搔癢,大眾常忽略係工作環境所造成的危害。職安署指出,在預防方面,雇主除應實施完整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提供適當的防護具,以防止勞工接觸危害性化學物質。
勞動部提醒,勞工如有疑似因工作造成身體不適等相關職業醫學問題,可就近到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診治網絡醫院尋求協助,相關諮詢可撥全國職業傷病服務專線電話(02)3366-8266,或至「職業傷病服務網站」(http://www.tmsc.tw)查詢相關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