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在台人數7年增加30萬人 監委質疑外勞人數失控

《就業服務法》規定針對藍領、白領外籍勞工,制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管控每年引進的總人數,但是勞動部遲遲未制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也未進行外勞總量管制,自民國99年至106年,7年間外勞人數增加30萬人,監察委員王幼玲質疑來臺外勞人數是否失控?另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聘僱的勞工是否該列入外籍勞工總量管制之內?王幼玲107年1月31日申請自動調查。

外籍勞工在臺人數節節升高,自民國91年底30萬3,684人緩步上升至99年底的37萬9,653人,99年至102年底三年暴增至48萬9,134人,103年、104年人數躍進,兩年約增加10萬外籍勞工到58萬7,940人,106年底達67萬6,142人,99年至106年7年間外勞人數增加30萬人。

王幼玲指出,民國86年5月修訂《就業服務法》,必須針對藍領、白領外籍勞工,制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管控每年引進的總人數,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協商之。此立法已經20年,但是勞動部遲遲未制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也未進行外勞總量管制。

王幼玲表示,在缺乏外勞聘僱警戒指標及總量管制下,外勞人數像行駛在沒有紅綠燈號及閘道管制的高速公路,無法評估對個別產業及照顧服務業發展的影響,無法得知對本土勞工薪資及勞動條件的衝擊,無法判別目前的核配比例是否恰當,或者有無調整產業類別的可能。

另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聘僱的勞工是否該列入外籍勞工總量管制之內?如何評估對臺灣產業及勞動市場的影響?有無建置評估指標及機制?外籍勞工(藍領、白領或專業人才)引進,是否缺乏整體規劃及評估?相關機關人員有無違失等情事?王幼玲說,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將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