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外來人口在台居留78餘萬人

內政部指出,隨著全球居民區域間移動日趨頻繁,106年底外來人口在臺居留人數78萬6,487人,較105年74萬771人續增4萬5,716人(6.17%);106年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供在臺外來人士服務計4萬6,584人次,較105年增加0.9%;其中電話服務及現場服務各占57.0%及43.0%。

內政部說明,移民署於22個縣市設置服務站,除受理申請案件之外,還提供諮詢服務、轉介服務、關懷訪視等第一線移民輔導業務。

根據統計,106年提供服務共4萬6,584人次,較105年增加0.90%,服務方式包括電話服務2萬6,575人次占57.05%、現場服務2萬9人次占42.95%;按各縣市服務站觀察,6都服務人次約占總服務人次之6成,以臺北市服務站5,789人次最多、其次臺中市5,596人次、桃園市5,459人次居第3。

106年提供諮詢服務共6萬5,566人項次,較105年減少0.99%,以居留定居3萬7,657人項次占57.43%最多、福利服務7,685人項次占11.72%次之、醫療衛生6,712人項次占10.24%居第3。

為加強即將來臺或已在臺居住之外來人士諮詢服務品質及效能,建置「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提供在臺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等相關諮詢服務,包括簽證、居留、工作、教育文化、稅務、健保、交通、就業服務、醫療衛生、人身安全、子女教養、交通資訊、福利服務、法律資訊、通譯服務、家庭關係及其他生活訊息等事項。106年接聽4萬4,993通諮詢電話,較105年減少16.78%,係因相關訊息亦可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如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或手機line@群組訊息傳遞等。

內政部為協助解決即將來臺或已在臺居住之外來人士生活及語言隔閡之輔導, 105年修訂「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依生活適應輔導、醫療生育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8大重點工作,訂定具體措施分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

為推動新住民照顧輔導服務,並期有效整合各級政府與民間資源,共建和諧多元文化新社會,自94年起設置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本部為主管機關),自105年更名為「新住民發展基金」,每年維持新臺幣10億元規模。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於106年計核定補助中央政府21件、1億4,195萬830元;地方政府115件、1億3,155萬5,465元及民間團體70件、1,850萬1,265元,合計核定206件、2億9,200萬7,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