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6年12月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機關(構)計1萬7,180家,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7,620人,實際進用8萬4,184人,已超額進用2萬6,564人,超額進用46.10%。勞動部指出,12月私立單位未足額前三名分別是長榮航空、大立光與元大商銀。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立機關員工總人數34人及私立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 即為義務機關(構),各須進用百分之三、百分之一之身心障礙者,且不得少於1人。若違反該規定,未足額聘用身障者,需定期向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繳納金額=差額人數×每月基本工資計算);另如接獲限期繳納核定書,未依期限完納者,將加徵滯納金(自期限屆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其未繳差額補助費百分之零點二滯納金。但以其未繳納之差額補助費1倍為限。)
勞動部公告最新106年12月全國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情況,未足額進用單位合計1,577家(占總應進用家數9.18%),其中公立單位33家(占2.10%),私立單位1,544家(占97.91%),未足額進用人數合計2,247人。公立單位未足額進用33家,其中25家未足額進用1人,私立單位未足額進用1,544家,其中1,268家未足額進用1人。
私立單位不足額前3名情形,第1名的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應進用94人,實際進用77人,不足額人數17人,與11月相較無變化,該公司105年8月起已連續不足額17個月,不足額人數大幅增加的原因為105年吸納復興航空空勤人員,導致員工總人數增加;第2名的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額人數15人,與11月相較不足額人數增加1人,但自106年3月起已連續不足額10個月,主因公司與所屬工廠人員合併計算,導致員工總人數增加,將持續追蹤、輔導;第3名的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起已連續不足額169個月,106年11月起初次列入前3名,與11月相較不足額人數增加4人,為員工總人數增加及身障員工離職所致。
勞動部說明,原列長期不足額的台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106年10月曾高達不足額14人,經積極招募已進用多障、罕見疾病、重器障、聽障、肢障等多種障礙類別身障員工,12月份已足額進用;而另一家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6年10月也曾高達不足額12人,透過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與財團法人臺北市勝利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進用視障、重器障、肢障、顏面傷殘等員工擔任總機、視障按摩師等工作,已超額進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