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9日在行政院公報預告修正「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草案,新聞出版業、雜誌、廣播電視業出國採訪,以及屠宰業執行屠宰工作時、船舶運送、貨櫃集散等因應歲修或天候貨運作業時等,可調整例假鬆綁7休1,有意見者須於7月19日前提出。
勞動部指出,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新聞出版業、雜誌及期刊出版業、廣播電視業、海運承攬運送業、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船舶理貨業、海運承攬運送業及屠宰業等業,仍有「性質特殊」或「狀況特殊」等原因,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例假規定時,有窒礙難行之處。
勞動部說,經6月14日邀集勞、資、政、學 代表審慎研議後,部分行業確有適用調整例假例外規定之必要,因此將上述行業預告,於符合「性質特殊」或「狀況特殊」等例外型態之情形時, 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例外調整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