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誤聘非法外勞 呼籲雇主落實查驗證件 確認前不得工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期發現許多不肖業者,利用病患家屬急需照顧人力的壓力媒介非法外勞,導致雇主違法受罰。勞動局提醒,外勞申請依規定係採許可制,雇主申請務必透過合法途徑,若所聘僱對象為新住民,雖無需申請工作證,但仍須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的「正本」證件,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確認為本人所有,且查驗期間也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以免違法受罰。

不少不肖業者常在醫院櫃檯放置或逕至病房發放寫有「政府立案」的看護中心名片,聲稱看護工「明天上工」、「一定合法」且價錢便宜,讓病患家屬誤以為是合法看護中心,實際卻是非法外勞,一旦雇主被查獲違法聘僱外國人,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即便是誤信合法仲介或看護中心而聘僱非法外勞,仍會因未盡到查驗證件義務而受罰。

勞動局統計,104年至107年8月底,在臺北市醫療院所的住院民眾,經由非法媒介聘僱工作許可失效或未經許可的外勞擔任看護工作,雇主因此違反就業服務法遭裁罰的案件共有58件,查獲地點不乏為大型醫院。對此勞動局邀集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衛生局、社會局及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召開「防範醫院內非法看護中心仲介非法外籍看護工」會議,勞動局將函請臺北市內已發生此類案件的醫療院所,如臺大、馬偕、聯合醫院等多加向病人家屬宣導,避免誤聘非法外籍看護工。

勞動局提醒,民眾應審慎確認所僱用的外籍看護工是否合法。若欲確認外國人在臺居留身分是否合法,可向移民署洽詢。   此外,移民署也已建置居留證查詢網(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RWD.aspx#MyAnchor),雇主可先核對晶片居留證照片與基本資料,檢查證件是否屬偽造後,在系統中輸入統一證號、核發日期、居留期限、背面序號等欄位。全部資料相符者,可查看申請證件的原始相片;如為逾期或註銷的居留證,查詢結果會顯示「資料不符」,作為雇主查驗居留證真偽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