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布「107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結果,4成8勞工近一年有延長工時(加班),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5.6小時,其中9成 勞工加班均有領取加班費或補休,5成3勞工服務單位對未休完特別休假以採取當年度一律折發工資。
為了解勞工近一年(106年6月至107年5月)工作狀況及職涯規劃等情形,勞動部按年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以參加勞保之本國勞工為調查對象,計回收有效樣本4,175份。
根據調查,勞工近一年有延長工時(加班)占47.8%,較106年上升0.4個百分點,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5.6小時,較106年減少1.5小時。按行業別觀察,有延長工時比率以金融及保險業占60.2%最高,其次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占55.8%、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占55.5%。
勞工服務單位對延長工時(加班)給付方式,以一律給付加班費占46.1%最高,其次為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占34.6%,一律給予補休占8.1%居第三。按員工規模別觀察,一律給付加班費比率隨規模愈大而減少,由29人以下占57.0%降至500人以上占33.3%;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比率隨規模愈大而遞增,由29人以下占22.4%增至500人以上占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