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107年11月定期查核資料,逾3.7萬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較去年同期增加2,031家,查核結果有1,27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3.41%;定期查核自97年5月實施至107年11月止,共查核43次,已累計查核家次破90萬家次。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
勞動部說明,截至107年11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43次,累計總查核突破90萬家次、達91萬8,418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2萬7,053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95%,累計提報廢止有3,331家次、廢止外勞人數5,092人。
勞動部表示,部分製造業雇主雖沒有引進特定製程5級制外勞,或是其外勞屬於未重新招募一般製造業與重大投資案,原先是無需參加定期查核,但是只要雇主有申請並取得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引進滿3個月後,就需接受定期查核,採二階段查內框與外框,檢視外勞配額有無超標。
勞動部說,『雙框查核』係指已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單框查核』則係指尚未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
根據勞動部107年11月定期查核資料,共查核3萬7,524家雇主,結果有1,27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3.41%;勞動部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91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外勞人數有156人。
勞動表示,3萬7,524家雇主其中1萬5,610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外勞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其中771家雇主外勞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56家須提報廢止外勞配額,廢止外勞人數119人
勞動部指出,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人數,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雇主除將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並管控配額外,還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