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優秀外籍人才,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者,得申請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並且不受一定雇主申請的限制,享有所得稅等相關優惠。國發會表示,針對我國各領域所需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已核發就業金卡超過400張,超過半數為經濟領域,國籍別以美國最多。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具備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得申請就業金卡,具備勞動部工作許可、外交部居留簽證、內政部移民署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的功能,且無須受一定雇主申請才能工作的限制。
以專長領域別分析,經濟領域213人,占總核發數的53%,依次為科技領域84人,佔21%、文化領域50人,佔12%、教育領域27人,佔7%,金融領域則有23人,佔6%。
國籍別方面,美國為最主要來源國家,有103人,其次為香港44人、英國35人,以及丹麥24人;馬來西亞、韓國及新加坡,則分別有23人、20人及19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