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移工月均2.9萬元 家事移工近2萬元

勞動部公布108年6月事業面移工薪資平均為2萬9,029元,較前年2萬7,788元增加1,241元,主因基本工資調升所致,至於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平均為1萬9,947元,較前年1萬9,927元僅增加20元;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管理及運用移工時,有遭遇困擾分別占38.2%及35.3%,主要均為「語言溝通困難」,另家事雇主困擾移工「愛滑手機、聊天」居第二名。

勞動部108年7月至8月辦理「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8,655份[事業面雇主4,598份;家庭面雇主4,057份],蒐集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對移工的管理、運用及相關政策之看法與移工之工作概況,作為移工管理及引進政策參據。

事業移工工時較前年減  放假天數平均為10.7天

勞動部調查指出,108年6月事業面移工總薪資平均為2萬9,029元(製造業2萬9,023元、營建工程業2萬9,576元),其中經常性薪資為2萬3,514元。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1萬9,947元,經常性薪資為1萬7,550元。

108年6月事業面移工總工時平均為187.8小時,較107年6月減少7.5小時,其中正常工時為154.8小時,減少6.3小時,加班工時為33.0小時,減少1.1小時。事業面之移工放假天數平均為10.7天,其中製造業為10.6天,營建工程業為11.0天。

事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移工時有遭遇困擾者占38.2%,其中以「語言溝通困難」占82.2%最高,其次為「衛生習慣不佳」占35.1%。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有困擾者占35.3%,困擾原因亦以「語言溝通困難」占72.1%最高,「愛滑手機、聊天」占49.5%居次。

僱用移工之事業面雇主缺工情形觀察,認為「目前已不缺工」占79.8%,認為「較上年同期改善,但仍缺工」占14.5%,認為「較上年同期缺工更嚴重」占5.7%。

自102年3月起製造業雇主若有非工資成本考量之實質缺工需求,可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增加移工配額。調查指出,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移工數額」占38.3%,其中未足額引進附加移工者占16.5%,未足額引進附加移工主要原因以「引進移工已符合人力需要」占61.0%最高,其次為「訂單未符合預期增加」占22.0%,「刻正辦理相關引進程序」占18.1%居第3。

聘看護6成家人可工作  被看護者9成妥善照顧

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工作時間,雇主沒有規定者占8成1,不論雇主有無規定工作時間,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約10.4小時;有9成6每日連續休息時間超過8小時。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都有放假或部分放假者占65.6%,假日不放假雇主都有發給加班費占逾9成8。

調查指出,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假日休假(每7日休息1日),雇主有替代方案者占71.4%,主要替代方案以「由家人照顧」占85.6%為主。若政府補助雇主讓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休假,雇主願意申請者占36.4%,願意負擔之金額以「每日500元~未滿1,200元」占66.9%居多。

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得到之實質幫助,以「被看護者可獲得妥善的照顧」占91.4%居首,「減輕精神上的壓力」占76.2%居次,「家人可外出工作」占65.1%居第3,顯示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除被看護者可獲得妥善照顧,及減輕精神上壓力外,家人亦可外出工作,對僱用家庭確有實質上的幫助。

至於家庭面雇主未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前,被看護者主要「由家人照顧」占85.6%最多,其次為「找本國看護(照顧服務員) 」占7.2%。如果目前沒有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則替代方案仍以「由家人照顧」最多,惟比率降為55.7%,其次為「送老人長期照顧暨安養機構或護理之家」占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