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居家檢疫多由仲介安置 檢疫期間薪資由勞資議定

最新統計共有18名移工經港澳轉機入境,這些移工已依防疫規定進行14天居家檢疫,勞動部表示,多數移工是由仲介業者安排安置地點,少數則由雇主安置,目前並無發生無居住場所導致流落街頭事情,若是雇主或委任的仲介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將會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就會開罰;若是移工自己不配合居家檢疫,仍要「趴趴走」則依法處罰移工個人。

針對於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轉機」入境臺灣之移工,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進行居家檢疫14天,勞動部已將「居家檢疫注意事項」翻譯成4國語言,讓移工能清楚注意事項。

勞動部說明,2月10日原本登錄有50名移工要經由港澳轉機來台,最後實際入境只剩16名,2月11日還有2名由港澳轉機來台,直至2月12日已無移工由港澳轉機來台。

對於移工在居家檢疫期間是否有薪資,勞動部指出,因不可歸責於雙方,薪資由雙方協議;不過雇主必須負起生活照顧責任,這批居家檢疫的移工目前多數是由仲介安置,少數因雇主有單人宿舍由雇主自行安置。

為免轉機須居家檢疫造成不便,勞動部建議雇主安排移工直航或由其他地點轉機入境臺灣。

勞動部重申,移工若未配合居家檢疫,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另雇主或委任的仲介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將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如有相關防疫問題,請洽1922防疫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