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困製造業 政府補貼四成薪資共三個月

新冠肺炎疫情導致製造業飽受衝擊,為減輕業者負擔,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4月17日邀集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召開「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記者會,說明第二階段製造業紓困振興方案措施。針對營收減少五成以上的艱困產業,補貼每位員工薪資4成,每人每月上限2萬元,即四月至六月薪資共計3個月,並按員工人數提供企業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每位員工補貼1萬元。

此外,企業於受補貼期間,不得有減班休息、裁員或減薪的情形。經濟部表示,由於此項方案是以照顧本國員工為目的,因此外籍員工不在補助範圍。

適用此項薪資補貼的業者,須為營收減少五成以上的艱困企業,包括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如為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為領有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只要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也適用,預計可補助30萬名以上企業員工。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某製造業者僱有200位員工,若每位員工原薪水皆為4萬元,自4月起遭減薪30%至2.8萬元,由政府補貼三個月薪資共960萬元,以及營運資金200萬元共計1,160萬元,自4月起每位員工仍可領月薪4萬元,但企業每月僅須支付每位員工月薪2.4萬元,相較原先少支付4,000元,希望穩定勞工就業,幫助勞資共同度過難關。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4月16日止,全台實施減班休息企業共588家、14,821人,因特別條例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經濟部目前正草擬相關須知,如順利最快月底開放申請,也已請各產業公協會了解廠商需求,儘早提供相關文件供預審。

其他措施包括工業區土地租金、公共設施維護費等相關費用減收緩繳,各工業區服務中心已陸續開始受理申請。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租金,得選擇緩繳1年或減收2成。

水電費減免部分,適用期間為109年3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營業額減少達15%者,減免水、電費10%;營業額減少達50%者,減免水、電費30%,免額外申請。

擴大融資及信保額度部分,受影響中小型事業振興資金貸款融資額度,將從新台幣2千萬提高至1.5億元、非屬中小型事業融資額度則將從8,000萬元提高到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