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在國外居住或工作 不可在職業工會加保

勞保局提醒,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的勞工朋友,除經公司派遣出國工作而由原投保的公司繼續加保外,因從業地區已經不是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範圍,不能夠由職業工會、漁會繼續加保。

勞保局指出,由於戶籍法規定,國人2年未回國將會被除籍,移民署會將資料移給戶政,勞保局會與戶政資料勾稽,108年查到2,500件,今年因為疫情因素,截至9月底,已查獲2,800件。

勞保局說明,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如已未在國內實際從業,應儘快通知投保單位辦理退保,切不可以為了延續勞保年資,而由職業工會、漁會繼續加保,以免日後經勞保局查明後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如果已經請領了勞保相關給付,也會依法追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