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修正發布「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3條附表」,將「頭、臉、頸部」失能種類,不分性別,失能等級一律訂為第8等級,並放寬「心臟移植」失能項目。
勞動部表示,基於社會環境改變,為落實性別平權,本次修正「頭、臉、頸部」失能種類,將現行女性按第8等級(給付日數360日)、男性按第10等級(給付日數220日)核發給付之規定,改為不分性別,失能等級一律為第8等級。另考量符合心臟移植資格而採心室輔助器植入者日益增加,故修正失能項目7-10之失能狀態,由「心臟移植」擴及「心室輔助器植入」。
勞動部提醒,勞工如因傷病而導致失能事故,符合勞工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者,可向勞工保險局請領勞保失能給付,相關申請書表或程序,可向該局(電話:02-2396-126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