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表示居家辦公者遇上颱風假仍需照常提供勞務,引發外界憂心,企業以後遇上颱風假,可能都改為「居家上班」,影響勞工權益,對此勞動部則說明,需要徵得勞工同意。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張其祿今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基準法應修法,地方政府一旦宣布颱風假停班,不管居家辦公與否,勞工都應有拒絕提供勞務的權利。
賴香伶指出,勞動部從災防停班居家仍應辦公,改為若淹水停電可不出勤,凸顯災防停班入法的必要性,若颱風假仍得提供勞務,勞工如何接送孩子?萬一遭遇淹水、土石流、強風豪雨時,如何防災?勞動部不出勤「不宜扣薪」只是指引,毫無強制力。
賴香伶表示,防疫是同島一命,防災也是,勞工若在出勤期間遇到狀況,不只是企業和勞工承擔,整個社會的救災量能都要承擔,勞動部不是只發一個「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就草草了事,「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十多年沒更新,應與時俱進,並將災防停班入法。
張其祿說,台灣過去對於颱風、天災的「颱風假」及「災防假」法規與配套,僅限於「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及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等行政指導,效力有限,勞動部及相關部會應以全盤「複合性風險評估」做更周全的考量。
張其祿表示,颱風假應是分散整體社會災害風險的「災防策略機制」,如同防疫警戒一樣,目的是提供時間給民眾、企業準備防災,以減少災害造成國民生命、財產之損失,而非單純放假休息而已,整體社會無論民眾或企業也應扭轉對「颱風假」是單純放假休息的印象。
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