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長照安排假 勞動部長:薪資津貼配套估1年180億


台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不少民眾為了照顧家人影響工作、或是選擇離職。蔣萬安等多名立委提案增訂「性別工作平等法」20-1條文草案,讓照顧家人的勞工享有「長照安排假」,今於立院衛福會進行審查。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讓長照安排假入法立意良善,但勞部曾進行調查與召開會議徵詢各方意見,國內產業以中小型和微型為主,企業認為人力無法負擔;且若無薪資和津貼作為配套,勞工也無意願請長照假。

她說,解決長照議題應從源頭長照制度的完善做起,是否要在性平平等法中增訂條文,勞部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尋求共識。蔣萬安則表示,勞動部應積極與業者溝通,而不是以雇主反對為由消極修法。

根據勞動部2016年推估,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高達約231萬人(約占五分之一勞工)因為要照顧失能、失智、身心障礙家人而影響工作,每年約有17.8萬人「減少工時、請假或彈性調整」,每年約有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20年9月完成的委託研究報告「影響女性勞動力退出職場原因分析–以長照負擔為例」,學者分析全國2008年到2019年的財稅資料,發現在聘僱看護工的家庭中,已婚女性為了照顧爸媽或公婆而中離職場,以致勞動參與率比已婚男性低一成五;且女性離職後,後續重返職場的比率也比男性少一成八,二度就業之路更比男性艱辛。

蔣萬安提案時指出,未來勞工面臨必須親自照顧家人、處理突發狀況、陪同家人就醫、甚至花時間洽詢長照資源、帶領家人熟悉機構及看護工等。倘若有一段時間請假做好安排,並在一個月最忙亂時,還能有薪資收入協助受衝擊及影響的家庭經濟,將有助於穩定照顧安排及工作,待安排妥當、狀況較穩定後,給予彈性運用的請假,因應其他臨時狀況。

此次排審的三個長照安排假相關法案,黃秀芳立委版本參考日本93天「顧老假」,提案要求93天的照顧留職停薪、相關津貼辦法另外訂定,蔣萬安立委版本參考台灣民團的長照安排假主張而提案要求90天的照顧留職停薪、其中30日可請領照顧津貼,劉建國立委版本則參考「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有關侍親照護留職停薪之規定,勞工須親自連續照顧家人兩周以上時,得申請侍親照護留職停薪,但不得逾兩年。

根據勞動部2020年調查發現,雇主擔憂實施長照安排假人力無法負擔,而員工也已有其他假別可替代,認為長照制度也應該由政府統一辦理。許銘春指出,若無沒有薪資和津貼做配套,也會影響受雇者的申請意願,照護津貼也必須要有穩定的財源支應,還要把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勞工列入考慮。

許銘春表示,長照安排假需要薪資和津貼作為配套,勞動部估算長照安排假的財源,一年要180億到360億。

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