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中南接連發生三件重大職災,分別是宜蘭龍德造船廠作業勞工缺氧一死一傷、台中自來水管改接作業勞工遭自來水管負壓吸入一死,以及高雄東南水泥舊廠拆除作業勞工遭倒塌物掩埋一死。事故原因都是因未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於工作前進行作業危害風險評估,忽視工作環境潛在之危害風險,最終發生憾事。
雖然各轄區勞動檢查機構派員檢查,除予以停工,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事項各處卅萬元罰鍰,並將相關事業經營負責人移送地檢署偵辦,但若未能在作業前進行風險評估,採取相應之防範措施,類似事故必然會再發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規定,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包括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之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或施工者,應於設計、製造、輸入或施工規畫階段實施風險評估,致力防止職災。然而,風險評估非一般事業單位有能力自行實施,職安法令對風險評估並無相關配套措施,導致多數事業單位不是忽略不做,就是草率為之,應付了事。
以台中勞工遭自來水管負壓吸入致死案為例,勞工作業前並不了解工作環境會出現此種危害,也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當連通歧導管中有水流,將使與其連通的管路產生負壓,工人並不了解管內有負壓之潛在危害,當工人敲開自來水管壁,即被管內負壓吸入而喪生。進行風險評估前,應先施以作業環境危害辨識,施工單位是否了解施工管路中存在負壓?若此種危害事先未能被辨識出,風險評估亦無從進行。因此,作業前之風險評估,有賴專業人員協助。
工業安全技師須經國家高考及格,是職業安全衛生領域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從事有關工業安全之規畫、設計、研究、分析、檢驗、鑑定、評估及計畫管理等業務。若能將作業相關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委由工業安全技師執行,並負責相關簽證業務,多數作業風險即可事先發掘,採取防範措施。
有關當局應善用專業人力資源,並賦予其為工作環境安全把關責任,讓這些專業技師能貢獻專業,也為防止職災盡一分心力。
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