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企業去年沒給「勞工三寶」共罰57件450萬元

雇主須當心!現行《勞動基準法》規範,雇主必須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以及出勤紀錄等資料,並且須保存五年,此三項俗稱「勞工三寶」。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北市2021年度共處罰57件,罰鍰金額達450萬元,呼籲雇主務必嚴加留意,以免受罰。

北市勞動局統計,2021年度雇主未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的違法案件,合計處罰57件,罰鍰金額達450萬元,尤以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的違法就占48件,此情形最為嚴重。

針對「勞工名卡」,陳信瑜說明,雇主應登記勞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等勞工基本資訊,且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否則,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緩。

陳信瑜說,雇主需每月置備「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也應保存五年,未依法置備者,亦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緩。

至於每月的「出勤紀錄」,陳信瑜指出,是為記載勞工實際出勤工作時間,雇主應置備勞工每月出勤紀錄,也應保存五年,如違反此項規定,則將受罰9萬至45萬元。

陳信瑜提醒,中小企業老闆常不清楚《勞動基準法》規定,忽略置備「勞工三寶」,除需遭受高額罰鍰外,且容易發生勞資爭議,實得不償失。

北市勞動局設有相關專區,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以及「出勤紀錄」等格式範本,有需要的企業朋友可至勞動局網站(https://bola.gov.taipei ) / 「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勞動條件」/「勞動基準法置備文件(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出勤紀錄)範本」下載參考。

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