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機百科】/ 朱酷編
相信各位企業夥伴,對於前不久發出的「移工留才久用?永居?懶人包看這裡!!」一定還有些印象,
沒有錯!勞動部準時在4月29日公告: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4月30日上路 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其實在上次的懶人包裡已經統整出所有申請資格,今天幫大家主要整理兩個方向,
第一部分是中階技術人力的整個申請流程,再來就是目前為止小編接收到的各方企業夥伴來電的QA啦~
如果看了這篇危機百科還有不懂的地方,請不要猶豫,拿起電話打給這一封email的寄件者,相信一定能為您解決疑惑。
(以下資訊以產業類為主,若有社福類申請相關問題,也可以來電討論喔!)
您沒有看錯,就是這麼簡單!!可以發現,申請中階技術人力的流程,與申請移工的流程並無不同,同樣的求才、無違反,甚至比申請移工更來的容易,
老實說,是不是有點心動了?更誘人的是,中階技術人力 不 佔 用 移工申請名額!!!不用支付就業安定費用!!!甚至 不用供給膳宿!!!
緊接著是大家敲碗的QA,如果有遺漏歡迎隨時來電告知小編喔!
Q1:移工已經滿12年離境,還可以申請成為中階技術人力嗎?
A1:可以的!滿12年離境移工,僅限曾聘僱該名移工之雇主,得申請再來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Q2: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條件有無規範?
A2:有。產業類移工申請成為中階技術人力每月經常性薪資須達3.3萬(不含加班費)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含加班費)。
Q3:中階技術人力技術條件有無規範?
A3:有。需具備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條件之一。另產業類薪資達新臺幣(以下同)3.5萬元以上者,得免除技術條件。
(目前實作認定的部分,待經濟部工業局規範公告☹☹☹)
Q4:申請中階技術人力有名額限制或是人數限制嗎?
A4:有的。不得超過原產業別移工核配比例的25%,並且移工+中階技術人力+外國專業人才不得超過全公司勞保人數的50%。
其餘規範,基本上與移工申請大同小異,例如一聘三年阿、期滿轉換阿,都直接比照申辦移工之規定,
如果對於申辦尚有許多疑問,或是公司內已經有期滿12年的移工,正躊躇著不知如何是好?
也許這正是您需要考量的方案之一喔!!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來電或來信,一定為您詳細解說, ☎ 03-357-7001 ext: 334 📩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