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機百科】/ 班小編
近日有人資朋友詢問,員工工作時發生意外,當下並沒有覺得不舒服,因此未就醫,也未通報,隔天因此事故造成身體不適
就醫,醫生評估需住院治療,這樣是否還需要通報?是否會因延遲通報而受罰?
職災到底要不要通報,一直是令雇主非常頭痛及猶豫的問題,擔心通報會被勞檢、不通報會被裁罰~~
那麼勞工在工作場所發生職災到底需不需要通報?
Ø職災通報雙軌制: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工作場所若發生重大職災,雇主應在知悉後8小時內通報轄區內勞動檢查機構,
這是雇主的通報責任,若未依法通報將裁處3萬~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雇主姓名。
若發生當下,未達通報標準,但事隔幾天,員工因同一職災所引起的病症需住院治療,那麼在知道員工需要住院治療時8小
時內一定要通報。
怎樣算重大職災? 只要符合下列要件之一,就已達需要通報的標準:
一、勞工死亡。
二、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
三、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不包含留院觀察)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的災害。
而今年5月1日剛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擴大了職業傷病可通報對象,除了雇主外,其他知悉的人員、職災勞工
本人與醫療院所均可於『職業傷病通報系統』上網填寫通報,讓政府能即時掌握職業災害事故,適時提供職災勞工必要的服
務及協助,這部份不具強制效力,沒有罰則,不限只有雇主可通報,和重大職災的通報管道二者並行,作用不同。
Ø重大職災處理流程:
切記,工作場所若不幸發生重大職災,一定要鎮定並謹記處理流程,提醒您~除了必要的急救處理外,在未經司法機關或勞
動檢查機構許可之前,千萬不要任意移動或破壞現場,因為職災發生的原因可能牽涉到民法損害賠償、刑法的業務過失傷害
或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若違反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8萬元以下罰鍰、不得不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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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源:
職業安全衛生法 | 第18、37、41、43、49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 第46-1、47條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 第65、73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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