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不可不知的職場霸凌-預防篇

【企業危機百科】/ 班小編

國內職場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較為人知的有知名鍋物店女員工因職場霸凌造成憂鬱症,醫師診斷確認罹職災醫院技師長期遭

受霸凌持刀刺傷同事,因醫院未及時處理及通報,經調查確認受監察院糾正…等案例,都是因此而引起軒然大波的新聞事件,到

底什麼是職場霸凌?


依據勞動部2022年8月18日公告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定義,勞工在職場上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

或其他相關人士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優勢予以不法侵害的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即可稱之為職場霸凌


而依法院實務見解,職場霸凌則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

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常見職場霸凌的態樣,可分成五大類型:

Ø 肢體暴力:如推擠、拉扯、毆打等。

Ø 心理暴力:如排擠、孤立、忽視、打壓、欺凌、歧視、騷擾、不當工作要求等。

Ø 言語暴力:如辱罵、威脅、冷嘲熱諷等。

Ø 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言語或行為等。

Ø 跟蹤騷擾。


其中不當工作要求包含:

Ø要求過高:強求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之工作,妨礙工作。

Ø要求過低:欠缺業務上合理性,命令其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符的低階工作,或不給工作。


企業有責任提供員工安全、免於恐懼及友善的工作環境。

依法規定,雇主對於員工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的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建議訂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時,納入相關預防措施,若經勞動檢查發現未採取預防規劃措施者,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法處新

臺幣3萬~15萬元以下罰鍰。


Ø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流程:

提醒您,員工人數達100人以上須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確實執行;而人數未達者,在發生不法侵害事件時,
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執行紀錄文件代替,證明確實有妥善處理,相關執行紀錄應留存 3 年
另外,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員工人數30人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實務上,職場霸凌有很大的模糊地帶,很難從單一事件或行為去做判定,為了避免因霸凌事件而影響員工工作效率、甚至造成心理

及身體上的傷害,應正視職場霸凌預防的重要性,公司需在工作規則或管理規章中明確申明對各種職場暴力採取零容忍政策,絕不

容許公司內部主管對下屬、同事之間或顧客、廠商對所屬員工有職場霸凌的行為,為員工建立一個友善、健康安全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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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源:

勞動基準法 第14-2、59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6-2-3、39、43、45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24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3條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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