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求職小強不要怕,你只需做好這兩件事!

【企業危機百科】/ 朱酷編

你以為錄取了一位積極主動的新血,結果到職後卻狀況連連?

病假、生理假、事假輪番上陣,一個月上班不到10天,工作態度還心不在焉?

別懷疑,你可能遇上了 —— 傳說中的「求職小強」


以往大家總認為,這類型的求職小強,專挑法規不熟、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下手,

一旦入職,就開始以各種名目頻繁請假;即使勉強來上班,也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

態度惡劣,生產力低下,甚至有些還有履歷不實等等讓雇主無法恭維的問題。

最終再透過鑽法律漏洞來試探公司底線,設下陷阱,進而向雇主索取一筆厚厚的和解金,結束這場鬧劇。


但近幾年情勢丕變,這些求職小強不再只存在於中小企業,

越來越多案例顯示,連制度完備、資源充足的大型企業也淪為受害者。

他們一旦熟悉法規後,便潛入大企業埋下伏筆,使出渾身解數讓企業不得不資遣他們……


雖然法規規定:員工到職未滿三個月者,企業在終止契約時無需支付預告期工資,

但仍須於勞工離職10日前進行資遣通報,方可正式終止勞動契約。

也就是說,就算此時此刻真的恨不得此人消失在我眼前,企業仍必須依法完成通報程序。

 

究竟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盡可能杜絕這樣心懷惡意的員工呢?其實是有的!

這邊要整理兩個站得住腳,又絕對合法的「辨識」求職蟑螂以及「自保」的能力給大家。


1. 公開資料查核
:受到個資法的限制,企業在進行履歷查核時難以取得前東家的具體資訊,

    即使對方願意透露,也很難明確指出是自願離職還是遭資遣。

    因此,可善用公開平台查詢求職者是否曾涉入法律糾紛,例如: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可根據應徵者姓名與履歷內容交叉比對

    • 家事事件公告查詢:查看是否有訴訟紀錄、家暴或其他特殊事項

    這些都是合法、公開的資訊查詢來源,有助於企業做出更全面的判斷


2. 明定試用期合約
:法律上,試用期員工與正式員工地位相同,同樣享有勞動保障與資遣費用。

    不過,相較於正式員工,試用期內的資遣不易受到「最後手段性原則」的嚴格限制

    對雇主來說,若員工於試用期間表現不佳、紀律不良,舉證與程序相對單純許多。

    因此,事前訂定合理的試用期與表現評估標準,已成為雇主的重要防線

    除了保障企業權益,也能提升招募過程的嚴謹程度。


即便企業已符合法規、建立完善制度,仍難以完全迴避這些笑裡藏刀的應徵者。

我們無法預測每一次招募是否能遇到理想夥伴,但可以做好「辨識」與「保護」的準備。

畢竟,企業的每一分資源與時間,都該投入在真正願意投入、具發展潛力的人身上。

唯有把防線建立在招募與任用階段,才能守住團隊品質,也避免後續的勞資糾紛傷神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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