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機百科】/ 菜總編
開始今天的主題前..
先跟大家說明一個法律位階的冷知識:一般我們可能知道的法律位階是 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一切法令與憲法牴觸就無效 之類的。)
但其實更常運作的是:當大家都是“法律”的時候,優先順序是 特別法>普通法
特別法→指的是為了補充某個寫的不夠完整的法律而加定的法律。
普通法→被補充的那個法律,就叫做普通法
例如:
土地法是民法的特別法(補充民法中土地處份的規定)
勞基法是民法的特別法(補充民法中勞動契約的規定)
由於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所以,勞基法和民法競合的時候,勞基法是優先適用的,
而,民法、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關係是這樣的:
勞基法是民法的特別法;勞工退休金條例是勞基法的特別法
所以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基法>民法 。
讓我們再一次的看看「白話文總表」;這次請幫我留意兩個紅色框框的部份:
項目/法源 |
A勞基法 |
B勞工退休金 |
C勞工保險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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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 |
(新制) |
(老年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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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身份 | 不是新制的人 |
1. 中華民國國民 |
有勞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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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退休年齡 |
55 |
60 |
一次領 |
月付金 |
2008年以前投保+ 投保滿25年+50歲 |
①2022年以前退休:63歲 ②2026年以後退休:65歲 延後或提前5年領,會增減20% |
|||
最低退休年資 |
①10年+滿60歲 | 無 |
一次領 |
月付金 |
②25年 |
15年以下 |
1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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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計算 |
15年以內→每年2個基數 |
累積繳的錢+投資收益(不低於該年六大行庫二年期定存利率) |
一次領 |
月付金 |
退保前3年平均 |
①投保最高的60個月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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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以內→每年1個基數 |
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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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年起→每年2個基數 |
②投保薪資×年資×1.55%(擇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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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最低提撥金 |
2% |
6% |
含在勞工保險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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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帳戶 |
「公司」退休準備金帳戶 |
「勞工」退休金準備帳戶 |
(無) |
|
資遣費 |
1基數/年 |
0.5基數/年 |
(無) |
小編之所以講那落落長的法源優先適用的問題,是為了要解釋一個原則:只要有工作的人,都至少符合A或B其中一項
順序上: 只要是「不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的人,都適用勞基法(舊制)員工」;
如果再把範圍縮小一點,什麼樣的人絕對會是舊制員工呢?
答案是:外國人
白領外國人、評點制外國人、藍領外國人(移工)…
是的~您沒看錯,我沒說錯,移工是屬於舊制人員,他們之所以不用提繳舊制退休金,是因為勞動部大發慈悲的發了函釋( 勞動 4字第 0950109148 號令),排除幫他們提撥舊制的規定。
但不代表當他們符合退休資格時,公司不用給付他們退休金。
再白話文一點就是:若您們家的藍領外國人,年資10年時滿了60歲,一樣可以跟公司請領每年2個基數的退休金。
而若您們家有白領外國人,那就更沒有懸念,就是要設立舊制準備金帳戶,為他們提撥舊制囉~
另外,也請留意於法來說,適用舊制人員若需以不適任資遣時,是需以符合舊制規定:1年1個基數的金額給付資遣費滴~
註:基數→近6個月平均工資
以上說明 希望有清楚,若您看的很模糊,請隨時來電或來信討論 ☎ 03-357-7001 ext: 331 📩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