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國際情勢,政府強化僱用安定措施

【企業危機百科】/ 班小編

美國宣佈對等關稅政策,在國內投下震撼彈, 製造業首當其衝,

疊加關稅「20%+N」加上臺幣匯率波動等因素,導致出口訂單大幅減少,

部分產業承受龐大營運壓力,已有多家業者因虧損嚴重,開始實施「無薪假」因應 ,

為了減緩就業市場衝擊,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於114年8月13日發布「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並於同日公告實施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針對受影響勞工,提供下列提升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措施:

補助對象擴大至受衝擊的九大產業:

符合公告業別的全時勞工或固定工作日(時)數的部分工時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實施減班休息30日以上

並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在實施滿30天的次日起90天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線上系統申請薪資差額補貼

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請領月數最長為6個月,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止。


除了擴大適用對象外,補貼額度也同步提升:

原制度:薪資差額的 50%,每人每月最高 8,700元

強化後:補助提升至 差額的70%,每人每月最高 12,100元,最長可領取 6個月


補貼與職業訓練津貼可併領

若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參與「再充電計畫」等職業訓練,可將 薪資補貼訓練津貼 合併領取,兼顧收入支持與技能提升。


提醒您,若因關稅影響暫時實施減班休息,需與勞工協商,不論減少多少工作時數,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

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14年為28,590元),勞、健保及勞退仍需持續繳納及提撥。

 
【律師開講】勞資爭議的預防與因應實務

 

 參考法源:

勞動發就 字第 1140512954 號公告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第3、8條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2、13、14條

 
對於文章內容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的地方,歡迎隨時來電 ☎ 03-357-7001 ext: 331 📩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