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7日修正發布「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針對雇主逕行扣薪、要求員工負擔制服費用、違法簽訂定期契約及求職詐騙等實務亂象,增訂相應條款,強化對學生與青年打工族等部分工時勞工的權益保障。勞動部呼籲企業應儘速檢視並修正現行契約內容,避免違法受罰。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部分工時勞工常因經驗不足或不熟悉勞動法令,遭雇主以不公平條款限制權益,常見包括任意簽訂定期契約、在契約期滿要求離職卻不給資遣費,或因營運損失即預扣工資、要求勞工全額賠償等情形。甚至有業者要求員工自行負擔制服費用。針對此類問題,新版契約範本增訂三大重點:
一、明定「有繼續性工作」之定義,並列示「臨時性工作、短期性工作、季節性工作、特定性工作」四個態樣方能簽訂定期契約,提醒雇主不能任意要求勞工簽訂。
二、雇主不得未與勞工釐清責任歸屬及妥為協商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前,逕扣勞工工資或要求勞工賠償。另損害如果是雇主經營風險或因違法經營所造成,不應要求勞工負擔。
三、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但勞工對制服應負保管義務。
另外,因應求職詐騙頻傳,範本亦新增「雇主不得要求勞工繳交證件、金融卡及存摺」條款。王厚偉表示,若求職面試過程中,雇主以「資料審核」或「代辦薪轉帳戶」為由索取金融帳戶資料,求職者應立即拒絕並通報主管機關,以防成為詐騙人頭帳戶受害者。
針對工作過程造成公司損失,不少雇主會以扣薪處理,王厚偉指出,這類做法多屬違法預扣工資,若雇主於薪資結算時逕行扣除,視同違反《勞基法》第22條,損害賠償是債權債務關係,工資給付是契約義務,兩者應分開處理。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正目的在於建立更公平、安全的勞動環境,特別是保障初入職場、從事兼職工作的青年族群,讓企業與勞工雙方權責更為明確。
轉載自 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