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之後 歐盟也禁強迫勞動產品


國際保護勞動權政策及法規趨勢,美國、歐洲聯盟是世界上對強迫勞動最為重視的兩大經濟體,均推出「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在巨大被美國海關以強迫勞動為由暫扣進口品事件後,經濟部連續召開法規說明,協助企業同步掌握法令動向。

立法院指出,我國雖有研議跟進歐、美等外國作法限制強迫勞動商品進出口,惟尚欠缺法源依據,抑或未提出相關法律制定或修正案,不利於台商出口分散市場的中長期規劃。

經濟部為協助我國企業掌握國際保護勞動權之政策及法規趨勢,連續舉辦美國強迫勞動法規宣導會及歐盟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說明會,標的涵蓋產業包括半導體、電子製造、金屬、工具機、自行車、食品加工及化工材料等我國主要輸歐產業別。由歐盟Van Bael & Bellis(VBB)法律事務所專家與會,說明歐盟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FLPBR)適用範圍、執法方式及與歐盟其他盡職調查法規間之關聯,期能協助我業者掌握國際法規趨勢,以降低國際貿易風險。

除了台灣製造產品輸美被美國舉發,台灣遠洋漁業現經美國第3度列入強迫勞動名單,顯示台灣確有相關法規制定的急迫性。

勞動部長洪申翰對於立院提案回應,「現在已經在研議相關的行動指引。同時針對我們的法規的機制在進行盤點的檢討,也許明年年初、或者是1月左右會出來。」洪申翰強調,會就所有的勞動條件及保障做全面性檢討,儘快提出指引。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兼任研究員焦興鎧指出,歐聯盟理事會在2024年11月通過「歐洲聯盟市場禁止強迫勞動產品條例」,進一步禁止所有透過剝削勞動所製造的產品輸入歐盟市場,正式將禁絕強迫勞動的國際基準與進口貿易掛勾結合,可說是目前強迫勞動規範最為完整周全,其中大多數條款要到2027年12月14日始生效適用。

立法院法制局研究指出,由於產業鏈普遍需要提前調整,且若經歐盟調查認定相關產品已違反禁止強迫勞動產品上市規定,會立即禁止相關產品在歐盟市場上市、流通或出口,並要求案關事業將該商品自歐盟市場下架及回收處理,除非是會對關鍵或戰略重要性供應鏈造成中斷的產品。

經濟部表示,勞權保護已是全球供應鏈治理的重要共識,隨著各國陸續強化對企業的法遵要求,我國企業宜持續關注國際法規動向,並強化供應鏈的風險管理與透明度。

轉載自 yahoo!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