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統計,今年截至11月底,針對轄內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條件檢查計3,145次,其中查有具體違法情事者計有668家,違反件數計有962件,罰鍰金額為新臺幣2,920萬元;此外主動發函至轄內事業單位,指派專人進行臨場輔導共執行1,198廠家,以行政指導方式協助事業單位瞭解現行勞動法令,提供改善建議。
勞工局分析,依據今年勞動條件檢查及裁處件數分析,其中最常見違法樣態以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佔15.90%、未依規定7日有1日休息14.76%、未覈實記載出勤紀錄12.79%等分佔前三名,另外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佔9.25%,以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亦有6.96%,違反規定以餐飲業及製造業為最大宗。
在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方面,違規以未設置符合規定安全衛生設備最高佔40.91%,其次為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檢機構佔13.64%,以及未訂定作業環境監測計畫實施監測與未事前告知承攬人工作環境及危害因素各佔9.09%,並辦理2,749場次輔導,預防職業災害發生。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及裁處件數分析,裁處樣態。
勞工局表示,常見違反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樣態,如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未依規定7日有1日休息、或未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衛生設備等情事,均影響勞工權益與身心健康甚鉅,都將列為明年勞動檢查、輔導及宣導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