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指出,105年是首次執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已經有
有雇主詢問,外國人僅為返鄉,可再重入境,卻收到離境備查的廢止聘僱許可函,對此,勞動部說明,因外國人出國資料傳輸
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統計,105年度下半年處理外勞法令諮詢共6,601件,勞資爭議協調696件,去年全年合計
由於部分雇主未於外國人聘雇期滿前2至4個月前提出期滿續聘申請,勞動部重新核釋雇聘辦法第46條之1補行申請規定,
自106年元旦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的產業外勞基本工資調整至每月2萬1,009元,較原先工資調升1,001元,調幅
勞動部重申,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外勞工資,不得積欠外勞工資、自外勞工資直接代扣繳外勞服務費、國外貸款予國內外仲介
外傳印尼方面將要求提高家事移工薪資,由目前每月17,000元,提高至19,000元。對此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表示
勞動部106年1月24日發函,核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6條規定,依外勞當次入國後在台工作累計期
根據勞動部105年11月定期查核資料,已有3.2萬餘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結果有892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