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團體17日上午在勞動部廣場前陳情,要求勞動部別再怠忽職守、處處配合資方,應立即針對今年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年起,將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內涵,納入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審查,凡勞工在職健檢紀錄中,如有
配合法令之修正,保障打工族權益,勞動部16日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明確定義各類假別計算公式
即日起,針對聘僱期間期滿離境或已辦妥提前解約驗證的外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將「按日」主動辦理離境備查作業,至於
勞退個人專戶之所有權屬於勞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勞工朋友,除了雇主每月應以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通知提繳金額外,
印勞來源不足,印尼仲介要求雇主額外負擔「履歷費」、「選工費」或「挑工費」,但因雇主無法直接與印尼仲介接觸,需由
近期常有公司行號詢問,僱用外籍勞工在我國來源所得,應如何辦理扣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給付「境內居住之個人」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重申,只要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違者將被核處應
今年截至7月底止,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處分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事業單位共有8件,主要為未依法令規定的時效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