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已安排7月5日(下周二)下午審查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刪除有關外勞聘僱期滿須強制出國一日的規定,該法案排在第20案討論。
就服法第52條修正條文,其內容為刪除「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另增訂「不得適用前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同時增列「前項但書所定之外國人於聘僱期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其請假之方式、日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院院會已安排7月5日(下周二)下午審查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刪除有關外勞聘僱期滿須強制出國一日的規定,該法案排在第20案討論。
就服法第52條修正條文,其內容為刪除「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另增訂「不得適用前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同時增列「前項但書所定之外國人於聘僱期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其請假之方式、日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