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49條宣告違憲 工鬥團體提三大訴求籲勞動部積極正視


工鬥團體今(9)日前往勞動部進行陳抗並提出有關夜間工作保障的三大訴求希望勞動部能夠聆聽民意,對此,勞動部回應,夜間工作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部至為重視。雇主必須依法採取危害預防之相關措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日前發布「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並規劃將夜間工作相關行業納入111年專案檢查的重點實施對象。

工鬥團體指出,先前發生的超商店員遭砍案件,勞工夜間保護再度受到外界矚目,事實上,勞動部在多項夜間工作保障的議題都是進度遲緩,讓人失望,因此今天也提出三支箭希望勞動部能夠重視,首先是「工會同意權」、「職安會勞工代表1/2」、「值日夜給加班費要有具體規範」,並且希望勞動部在勞基法第49條的修法上可以比立委所提版本更為進步。

對此,勞動部回應,針對夜間工作的職業安全衛生,雇主必須依法採取危害預防之相關措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日前發布「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並規劃將夜間工作相關行業納入111年專案檢查重點實施對象。

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功能,是對雇主擬訂的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辦理審議、協調安全衛生相關事項,現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已明定勞工參與機制,是否再做檢討,必須從其目的性及功能性審慎考量。

另外,針對勞基法第49條第1項女工夜間工作規定違憲失效後之法律修正,勞動部已召開2場次座談會,徵詢各界意見,後續將通盤審慎考量。未來,修法方向朝下列原則規劃:

(一)不分性別,夜間工作權益保障,一視同仁。

(二)母性保護規範,絕對不打折。

(三)尊重個別勞工意願,但工會及勞資會議仍有一定角色。

轉載自 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