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公司會使用LINE等通訊軟體與員工傳遞工作訊息及代辦事項,但也引起上班族抱怨變相加班,對此,台北市勞工局提出「離線權」,下班若傳訊息加班「以分鐘計費」。
台北市勞工局提出「離線權」,下班若傳訊息加班「以分鐘計費」。
台北市勞工局訂出了「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指出雇主應尊重勞工休假或非約定工作時間期間之合理「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且應主動約制管理人員利用職權或電子通訊工具,例如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APP等,避免影響勞工的休息和休假時間之不必要干擾行為。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洪三凱表示,離線權是台北市全國首創,主要鼓勵雇主不要在下班後干擾勞工,若雇主要交辦工作,希望雇主能和勞工做好約定,幾點開始行使「離線權」。洪三凱指出,若雇主在下班時間傳訊息,要依照勞工意願,若勞工願意點開讀取、回覆訊息,在下班時間做的工作,有截圖紀錄就能顯示有明確加班的證據。
勞動局長高寶華凱指出,離線權目前沒有母法,所以沒有罰則,會依照其他法律,比如《勞基法》開罰。
轉載自 yahoo!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