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印尼政府要求臺灣雇主聘僱印尼漁工需額外加薪,勞動部表示,目前已有越勞、菲律賓與泰國可聘雇,雇主的選擇多元,不需僅限於印勞,其中今年重新開放的越南漁工已有39名分赴宜蘭、基隆工作,預估至11月底前,會有約100名越南漁工來臺工作。
據了解,印辦處人員日前向勞動部官員說明,工資切結書不需變更,僅是外加條件針對初招漁工需加薪3千元、重招加薪5千元,對此,勞動部強調,漁工已受勞基法與基本工資保障,薪資屬重大議題,須提至臺印會議討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表示,考量越南改善勞工行蹤不明情形初步頗有成效,自104年7月15日公告重新開放自越南引進家庭看護工、漁工及恢復越南人力仲介公司認可。恢復開放後,勞動部密集與越南政府聯繫推動越南勞工引進作業,並協調越南駐臺代表處加速處理雇主聘僱越南漁工申請文書驗證流程,以縮短越南漁工引進時程。預估至11月底,將陸續有100名越南漁工入臺工作。
劉佳鈞補充說明,目前印尼漁工人數最多,但印尼政府在今年3月16日起暫停向全球輸出漁工,導致外籍漁工人力嚴重缺乏,影響漁業捕撈作業。由於目前越南漁工入臺工作相關作業順暢,可提供漁業雇主多元選擇,將可改善人力缺乏情形,並提醒雇主除越南外,亦可自泰國、菲律賓等國家招募引進所需外籍漁工,補充所需人力。
另為降低對單一國家勞工來源過度依賴,並提供不同國籍勞工的選擇,勞動部將在符合國家利益、平等互惠及穩定勞動市場的前提下,配合外交政策研擬彈性作法,持續開發新興來源國,以提供雇主多元選擇。
目前新興來源國以緬甸較積極,目前外交部已與緬甸簽署合作計畫,劉嘉鈞說,仍以年底前完成直聘緬勞150名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