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婚了嗎?勞雇補助一次看懂

【企業危機百科】/ 班小編

想婚了嗎💕

勞動部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將婚假由 8 日延長到 14 日,已於今(115)年 10 月 1 日開始上路,

婚假延長讓勞工有更充裕的時間籌備婚禮、享受蜜月、迎接人生新的階段。

這次同步修正發布《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

除了新增的婚假工資補助,還包含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雇主獎勵,以及勞工生育補助。

這些措施的適用對象、補助方式及申請時點並不完全相同,

為了讓雇主及人資確認公司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小編將相關重點及內容整理如下:

項目

婚假

產檢假

陪產檢及陪產假

彈性育嬰留停僱主獎勵

生育補助

補助對象

僱主

勞工本人

申請資格

僱用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並給付
14日婚假工資

僱用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之勞工
並給付
7日產檢假薪資

僱用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之勞工
並給付
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

僱用員工未滿30人
勞工子女滿3歲前
以「
日」申請,每次未滿30日

1、符合生育給付者
2、無保險身分之本國人及外籍配偶

限制

只補助新增第9~14日
※依其他法令應給付者不適用

只補助第6、7日
※依其他法令應給付者不適用

只補助第6、7日
※依其他法令應給付者不適用

每一子女最多30日

勞保、公保、國保、軍保
同性質生育給付不得重複請領

申請期限

工資給付後2年內

每年2、5、8、11月底前自動撥付
未及辦理者,次年度四月底前仍可領取

生育翌日起5年內

補助金額

實際給付薪資總額

每人每日1000元
每一子女最多30日(最高3萬元)

與勞保生育給付合併發給
最高10萬元/胎

申請方式

1、線上申辦:利用單位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
2、書面申請:至勞保局官網下載填妥各項「工資補助申請書」,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勞保局。

無須主動提出申請
勞保局自動比對篩選

無須另外申請
與生育給付合併一次發放

勞保局
連結說明

婚假工資補助

產檢假工資補助

陪產檢及陪產假工資補助

彈性育嬰留停工資補助

勞工生育補助

婚假新制上路,雇主給付勞工婚假工資後,可向勞保局申請第 9 日到第 14 日的工資補助,

今 (115) 年受理的申請案件,經勞保局審查符合規定者,原則上於 116 年 1 月底前完成首次發給;

明 (116) 年 1 月以後,受理的申請案件則於次月底前核發,不過須等 116 年度預算通過後才會開始發給,

休假期限於結婚登記日前 10 日起算 3 個月內,經雇主同意可延至 1 年內請畢。

至於大家所關心的~實施前已完成結婚登記的新人是否適用?

若原本 8 日婚假還沒休完,且仍在規定期限內者,總天數可直接提高至 14 日喔,

但上路前已將 8 天婚假休完,或超過規定的請假請求期限,則無法再補請新增的 6 天。

另外,請假單位以「日」計算,也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改以「小時」計算,14 天等於 112 小時,

最遲應於給付勞工婚假工資後 2 年內完成申請,務必留意申請期限。


雇主在申請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前,必須先依法給假、完成薪資給付,才能依各項規定申請,

另外,各補助申請人也不盡不同,婚假、產檢假及陪產檢、陪產假薪資補助由雇主申請,

30 人以下中小企業,雇主可申請彈性育嬰留停;而生育補助則由勞工自行申請。

人資在建立內部SOP時,應避免將不同措施混為一談,

婚假新制剛上路,除了要確認員工請假權益,也應同步檢視人事系統、薪資計算及補助申請流程是否合規完善,

建議企業定期檢視相關法令與勞保局公告,將該給的假、該付的薪資、能申請的補助一次納入管理,

才能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也能確實掌握企業可以運用的政策資源。


以上,若您
對於文章內容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的地方,歡迎您隨時來電討論😊


參考法源:

勞工請假規則 第 2 條
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 第 4、5、6、7、8、11條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15 條
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 5、6 條

 

對於文章內容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的地方,歡迎隨時來電 ☎ 03-357-7001 ext: 331 📩[email protected] 😊

預 約 諮 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