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勞爆料在群眾協會安置時,每天所吃的食物不是過期或就是爛菜,宿舍內有外勞酗酒賭博,此外,須配合外出抗議,有不遵從就會被趕出收容中心;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今天一早獲知就指示勞動力發展署了解,對於移工管理情形如何?就周刊報導情形去了解是否屬實,後續處置做法;另去年底曾參訪該協會,是去了解協會運作狀況、移工宿舍情形等,當時參訪感覺還OK,所以今天發生這件事情,她也很關心,第一時間要求去了解。
勞動部22日舉辦「108年全國北、中、南區同步實施歲末春安聯合檢查」,許銘春今天上午是帶隊前往位於基隆的台鐵七堵調車場勞檢時,媒體詢問做以上表示。
對於外勞收容安置問題,民進黨立委陳瑩常時有關注,她在去年12月審查勞動部相關預算時曾提出主決議,「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外勞一般臨時收容安置相關業務,勞動部在107年已編列3,062萬元,108年更增列至3,762萬元,考量就服法第52條修正,產業外勞與社福外勞分別可在台工作12年及14年之久,惟臨時安置的外勞在安置期間非法打工時有所聞,顯見安置管理可能存有漏網且外勞人數屢創新高,針對如何提升安置單位門禁管理、增加地方政府職責以及非法打工查察進行通案檢討,要求勞動部2個月內提出檢討及改進書面報告,以提升外勞收容安置成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表示,群眾協會有3處安置中心,分別是在新北市與桃園市,目前已請地方中心進一步查察,將就事實個案認定,由於收容中心仍有其他外勞安置,補助款仍會撥款,若是查到收容中心違反收容設置要點規定,將會不予補助並取消安置單位資格。
薛鑑忠表示,報導中被呈報行蹤不明的荷西,日前已由菲辦陪同證明並未行蹤不明,勞動部已取消其行蹤不明註記;至於安置中心外勞外出打工,因為是屬於人口販運被害人,勞動部有核發個人工作許可,就可外出工作,否則未經許可是不得工作。
鏡周刊本期接獲曾在群眾協會安置的外勞爆料,對此,群眾協會主任汪英達表示,目前有3家庇護中心,報導內容有幾項是扭曲、不實的,是因為菲辦離職人員與仲介公司翻譯人員聯手不實爆料,先前已在臉書爆料;至於投訴伙食不佳,他承認原先簽約的菜販,送來的菜有問題,不是過期就是壞掉,目前已經停止購買,也有撥一定金額補充食物。
另對於收容中心外勞酗酒賭博,汪英達表示,原先有規定平日不可喝酒,週六可喝2罐啤酒上限,這半年因家庭因素,晚上未留守庇護中心,發現有外勞未遵守規定,因此已經規定在宿舍內不得飲酒。